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后,可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房屋产权人及配偶应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提供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向管理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缴款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 本人...
★柜台受理★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向房屋管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