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1 13:12:59点击:283

租房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时间间隔: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职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同一承租期内,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提取额度: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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